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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席以待!浙江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人员公告(2020年第二批)发布!

融媒体中心 浙江师范大学 2021-03-15


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规定,浙江师范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单位


浙江师范大学:以教师教育为主、多学科并举的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预算形式为财政适当补助。现由金华(校本部)、杭州(文二校区、萧山校区)、兰溪3个校区,19个学院(含独立学院)组成。





招聘岗位、条件及待遇


(一)需求计划


本批次招聘需求为19个岗位共22人。岗位名称、招聘人数及具体要求见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部分管理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为浙江省户籍、生源或省内高校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毕业生。三类情形者视同对待: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2.2020年毕业的留学人员;3.2020年毕业、符合教研厅函〔2019〕1号文规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


其他岗位招聘对象范围不限,凡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者均可应聘。


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统招非全日制研究生及留学归国人员可依据培养计划完成后取得的学历、学位条件应聘,取得相应证书的时限为2020年9月底前。


(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愿意履行事业单位人员义务;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技能条件;

3.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与岗位之间不存在按规定应当规避的情形;

5.能在岗位用人时限内及时入职(本次招聘的人员原则要求在2020年9月30日前到岗,但疫情变化可能导致适当延后);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对专业条件的要求,将结合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和本单位、岗位用人实际予以综合认定。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考察标准认定。本次招聘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对身体条件的要求,主要根据招聘单位采用的体检标准,委托指定的体检机构认定。本次招聘岗位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四)岗位待遇


招聘岗位性质为事业单位报备员额内用人,实行聘用制管理。受聘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和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  

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6日16:00。应聘人员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并注册个人真实信息后,选择单位和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同期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单位的其中一个岗位。仅注册不报岗位,视为无效报名。


 2.资格初审  

时间:2020年7月8日-7月17日,应聘人员可上网查询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3.网上缴费  

时间:2020年7月8日9:00-7月19日24:00。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报名人数应不少于计划招聘人数的3倍,否则相应核减有关岗位招聘人数直至取消招聘计划。取消招聘计划的,告知报考人员并退还报名费。


 4.应聘资格的取得  

已缴费人员在2020年8月5日-8月7日上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并取得应聘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用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各项考试成绩均采用百分制。笔试、面试成绩分别按40%和60%计入总成绩。


 1.笔试   

笔试委托浙江省人事考试办公室组织,具体安排以准考证为准。


时间、地点:2020年8月8日9:00-10:30杭州市内。

科目:《综合素质测试》(题型为全客观题)。


笔试成绩预计可于8月15日前从浙江人事考试网上查询。


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前一天或当天进行,具体时间和安排详见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目)通知。应聘人员应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并提供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招聘条件涉及中共党员、学生干部经历等岗位所需的证明材料,另行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不得参加面试,届时将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安排人员递补。


 3.面试   

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将在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栏目)另行发布,请应聘人员特别留意。面试主要考查应聘者专业水平、履行岗位职责能力、综合素质及与应聘岗位的匹配性。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该成绩的人员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总成绩相同,面试成绩高者优先),按1:1比例确定各岗位入围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的办法进行。


考察工作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的办法进行。


公示和聘用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招聘单位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者,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纪律、监督与咨询


(一)本次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

1.浙江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示公告);

2.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招聘过程相关信息(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结果,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递补信息等)一般仅在招聘单位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应聘人员参加考试,必须严格遵循本次招聘考试相关的疫情防控指引要求(附件2)。


(四)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监督机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监督电话:0579-82282319(浙江师范大学纪检监察室)


(五)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9-82283073(人事处伍老师、薛老师)

学校地址:浙江省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

邮编:321004



附件一




附件二




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疫情防控指引


2020年8月8日,浙江省部分省属事业单位将共同委托省人事考试院组织笔试,考场拟在杭州市内多点设置。根据浙江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现行工作要求,凡参加本次招聘考试的考生,均需严格遵循以下防疫指引,未来有新要求和规定的,以省人事考试院另行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即时通知为准:


一、考生应在考前14天(7月25日前)申领浙江“健康码”(可通过“浙里办”APP或支付宝办理)。


二、“健康码”为绿码且健康状况正常,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的考生可参加考试。


三、以下情形考生经排除异常后可参加考试:


(一)“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的证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


(二)既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应当主动向浙江省人事考试院报告。除提供考前7天内2次(间隔24小时以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材料外,还须出具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三)“健康码”为绿码但出现发热(腋下37.3℃以上)、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任一症状的考生,应当主动到定点医院检测排查,核酸检测阴性,可安排在单独的考场参加考试。


四、以下情形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一)仍在隔离治疗期的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集中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前14天内有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需提供相关健康证明但无法提供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时,考生应当如实申报考前14天个人健康状态并填写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证明义务和防疫要求,自愿承担因不实承诺需承担的相关责任并接受处理。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疫、询问、查询、送诊等造成严重后果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六、参加笔试的考生应自备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健康码”非绿码、既往新冠肺炎感染者考试期间全程佩带口罩。其他考生通过考点入口时应戴口罩,在考场内自主决定是否戴口罩。考试期间若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戴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考生应当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做好个人防护工作。考试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应戴口罩,要加强途中防护,尽量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并及时进行手部清洁消毒。外省考生可依据自身情况提前来浙做好准备。




来       源 | 人事处

今日编辑 | 刘杉杉

责任编辑 | 赵菡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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